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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台州:“一窗受理”圆69户业主安居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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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台州:“一窗受理”圆69户业主安居梦

浙江台州:“一窗受理”圆69户业主安居梦

“朱调解员,太感谢你了(le)(le)!盼了这么多年的(de)房产证,今天终于到手了!”6月16日,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居民谢某手捧崭新的房本,专程到(zhuānchéngdào)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向调解员朱健平道谢。这声由衷的感谢,标志着(zhe)一起历时十年、涉及69户业主、标的额高达1.1亿元的复杂房产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。

这场纠纷源于2013年临海市古城街道某村旧村改造。当时,该村与甲(jiǎ)公司签订《土地收回(shōuhuí)补偿协议书》,约定收回甲公司一块土地用于建设安置房,并以(yǐ)建成后的一幢房屋抵付补偿款,甲公司有权对外(duìwài)销售。

然而,随着该村原主要干部更换及补偿协议内容约定(yuēdìng)不明(bùmíng),双方就土地出让金、税费等关键费用承担存在严重分歧(fēnqí),导致该幢房屋难以交付,69户业主的安居梦迟迟未能实现。

这期间,业主们不断向甲(jiǎ)公司(gōngsī)索要(suǒyào)房屋及赔偿,甲公司则向村委会追责要求履约,村委会又(yòu)对协议效力存疑(cúnyí),三方矛盾尖锐,冲突不断,并诉至法院。虽经临海市人民法院审理,确认村委会和甲公司之间的《土地收回补偿协议书》有效,但因后续费用分担与执行配合问题悬而未决,甲公司无法直接将(jiāng)房屋过户给业主,业主们集体决定起诉甲公司,要求其履行过户等职责。

“从案件先前的审理情况(qíngkuàng)来看,判决并不是纠纷解决的最有效途径,可否(kěfǒu)选择先行调解来缓和矛盾,寻找三方利益的均衡点,从而获取‘最优解’……”入驻临海市社会治安(shèhuìzhìān)综合治理中心的临海法院立案庭庭长何亚江听(tīng)了业主代表的诉求后,提出了建议。

该建议得到认可后,何亚江(héyàjiāng)陪同业主一起来到了隔壁的治理中心(zhōngxīn)“一窗受理”处。中心工作人员通过“浙里调解(tiáojiě)”系统登记诉求后,依据复杂案件分派规则,将这起金额巨大、历时长久、涉及多方的“硬骨头案”指派给了全国模范调解员(tiáojiěyuán)朱健平。

拥有多年司法(sīfǎ)系统工作经验(jīngyàn)的朱健平首先稳定业主情绪:“大家别急,关键是把村里和(hé)甲公司的疙瘩解开,证就能办,房就能住!”他(tā)引导69户业主将核心诉求聚焦于“解决村企之间的房产纠纷”这一核心争议。

“土地出让金分摊、税费计算及部分政策性减免优惠这些专业(zhuānyè)问题,单靠调解很难厘清(líqīng)。”于是,朱健平在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“牵头抓总”下,会同法院协调信访(xìnfǎng)、住建(zhùjiàn)、税务、街道等多个部门召开了8轮联席会议。临海法院副院长何才宁带领(dàilǐng)专业团队全程跟进指导,帮助梳理法律关系,筛除(shāichú)不合理诉求,并对调解协议条款进行合法性论证,确保方案合规可行。

经过多方共同努力,一个各方都(dōu)能接受的(de)“一揽子”解决方案最终出炉:村委会同意配合交付房产,甲公司协助办理过户,争议的土地出让金、税费等费用(fèiyòng)得到合理分担。截至今年5月底,协议约定费用已基本缴清,大部分业主如愿拿到了(le)期盼已久的房产证。

这场十年积案的成功(chénggōng)化解,是台州市大力推广的“一窗受理、分层过滤”解纷机制的生动实践。何才宁(hécáiníng)介绍说,“一窗受理”是指矛盾纠纷进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窗口“一站式”办理(bànlǐ),“分层过滤”不是(búshì)简单的任务分派,而是通过治理资源的层级整合,让村社基层专注调处日常琐事(suǒshì),市县更聚焦急难险重问题。

“相比传统诉讼路径可能耗费数年,中心主导的调解模式高效、经济地将矛盾(máodùn)化解在诉前,节省了当事人的巨大成本和精力,也有效防范了群体性风险。”临海市(línhǎishì)社会工作部副部长、社会治安(shèhuìzhìān)综合治理中心主任洪(hóng)滔滔对此深有感触。

自2021年(nián)(nián)6月临海率先探索“一窗受理、分层过滤(guòlǜ)”机制以来,按照“制度重塑、流程再造、组织重构”理念,整合了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、司法调解力量。据统计,2022年至2024年,通过“一窗受理”窗口分流的民商事(mínshāngshì)案件(ànjiàn)的调解成功率分别为43.11%、52.82%、58.23%,呈逐年上升态势,三年共减少法院民商事收案(shōuàn)8298件。截至2025年5月底,台州法院总收案8.29万件,较全省平均增幅低37.5个(gè)百分点。

2025年6月,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社会工作部出台(chūtái)《关于建立健全县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“一窗(yīchuāng)受理”机制的指导意见(试行(shìxíng))》,在全市推广设置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,推动实现(shíxiàn)矛盾纠纷“进一扇门,办所有事”。

“该机制是(shì)落实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(yángé)依法规范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(tiáojiě)工作的意见》的具体行动。”台州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翟寅生表示,“通过将司法力量嵌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(zōnghézhìlǐ)中心(zhōngxīn),从源头化解矛盾,是新形势下法院履行‘政治责任、法治责任、审判责任’的有力举措。”

来源:人民法院报·1版(bǎn)

记者:余建华丨(gǔn)通讯员:黄维 项旭 王先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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